第一财经|深交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五个维度,四个等级


第一财经|深交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五个维度,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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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 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下称《分类办法》) , 据了解 , 这是深交所推进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 , 健全风险防控制度 , 提升一线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 。
根据《分类办法》 , 按照上市公司风险严重程度和受监管关注程度不同 , 将上市公司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高风险类、次高风险类、关注类、正常类四个等级 。
深交所从财务舞弊风险、经营风险、治理及运作风险、市场风险、退市风险五个维度对上市公司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分类 。
分类监管是落实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 。 近年来 , 深交所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 , 开发建设风险监测智能平台 , 推进监管经验与智能科技深度融合 。
《分类办法》在总结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 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类监管制度 , 是构建“人工+科技”监管新模式的积极探索 。
据了解 , 风险监测智能平台汇集了财务数据、股价走势、股权明细、股份质押、重大投资、违规处分等多维度信息 , 构建的风险分类评级模型实现了对上市公司的“全面体检” , 为分析评估研判公司风险提供智能辅助 。
通过分类评级模块识别风险、风险台账模块全程跟踪风险、风险动态监测模块实时监控风险 , 风险监测智能平台打造了多层次、立体化、全链条的风险监测体系 , 有效支持风险早发现、常跟踪、快处置 。
另外 ,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监管思路 , 《分类办法》明确对不同类别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 , 优化监管资源分配 , 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性 。
《分类办法》明确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 对高风险类及次高风险类上市公司重点配置监管资源 , 对其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 规定高风险类公司信息披露考评不得为A、取消信息披露直通车资格、年度报告双重审查、公开年度报告问询函及回复等 , 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 。 同时 , 《分类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 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 此外 , 《分类办法》聚焦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关键少数” , 增加相关人员合规培训频次 , 督促其明规则、守底线、知敬畏 , 从源头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第一财经|深交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五个维度,四个等级】《分类办法》也明确了有效使用分类监管信息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分类监管沟通协作机制 , 共享监管资源 , 推进监管协作 , 合力化解上市公司风险 ,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二是向地方政府通报有关情况 , 配合地方政府共同防范化解公司风险 。 三是向高风险类公司通报其评级情况 , 强化分类评级结果对上市公司的督促警示作用 , 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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