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行情|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交叉与认定


关联交易是指 , 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 。 同业竞争是指 ,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从事和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 从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看 , 对于关联交易是要“规范” , 对于同业竞争则是“禁止” 。 从两者的定义来看 , 似乎没什么关系 , 但现实中的一些特殊情况下 , 两者却存在交叉或者混淆 。
例如 , 有的公司 , 工商登记看 , 是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但实际出资的是上市公司 , 财务并表也是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还经常会对该公司提供借款或进行其他交易 。 此时 , 如该公司从事与控股股东相同的业务 , 是否属于同业竞争?借款或其他交易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从形式上看 , 该公司是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从事控股股东的业务 , 不构成同业竞争 , 但上市公司对其借款 , 属于禁止性的资金拆借 , 其他交易则可能属于关联交易 , 应当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等特定程序 。
从实质上看 , 该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 从事控股股东的业务 , 构成同业竞争 , 但上市公司对其提供借款 , 属于上市公司内部的资金拆借 , 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最常见的是房地产开发业务 。 比如 , 控股股东主营业务包含房地产开发业务 ,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工程建设 。 此时 , 上市公司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 。 但是 , 由于工程建设利润率较低 , 和房地产关联度很高 , 上市公司特别有动力通过房地产业务提高收益水平 。 同业竞争不可触碰 , 有时便会出现工商登记上的股东与实际出资上的股东不一致的情形 , 其本意就是规避监管要求 。
本文以为 , 上述情况下 , 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认定 , 即构成同业竞争 , 但不属于关联交易 , 应予禁止 , 而不是通过关联交易程序使其合规化 。 此时 ,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实质上的股权代持关系 , 该子公司的实际股东是上市公司 , 而不是控股股东 。

股票行情|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交叉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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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行情|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交叉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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