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产转移给儿子试图逃避执行,温州一对“老赖”夫妻获刑

夫妻欠债不还 , 还通过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温州乐清市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 郑某、赵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 , 均适用缓刑 。
2014年8月 , 乐清人郑某向黄某借款39万余元 , 约定年底归还 , 由妻子赵某、弟弟郑某某担保 , 到期后郑某未归还 , 黄某起诉后法院判决郑某归还借款及利息 , 赵某、郑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因郑某等未履行还款义务 , 黄某2016年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向郑某等发出执行通知书 。 郑某、赵某在明知自己成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 , 不仅不积极还款 , 还于2016年4月将2007年在合肥购买、登记在赵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转让给郑某的儿子 , 签订的合同标明转让款133万元 , 实际上款项并未支付 。 乐清法院执行局认为 , 两人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将房产转移给儿子试图逃避执行,温州一对“老赖”夫妻获刑】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与黄某达成还款协议 , 并最终执行完毕 , 但他与赵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 法院审理认为 , 郑某、赵某对已发生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情节严重 , 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鉴于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 , 民事部分已调解 , 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依法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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