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_社会|深圳科创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二 )


条例还规定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制度 , 允许科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企业兼职、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并取得合法报酬 , 在职创办企业或者离岗创新创业 。
“同股不同权”保护创新企业稳定发展
“同股不同权”也是条例的亮点之一 。所谓“同股不同权” , 也就是平常所说的AB股权架构 , 实行股权差异化安排 。当前我国公司法规定 , 实行“一股一权”“同股同权”制度 。但这种制度也有弊端——在创业之初 , 创始股东拥有技术 , 但公司注册资本较小 , 随着多次股权融资 , 创始股东的持股比例不断稀释 , 有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
条例规定 , 允许深圳注册的企业可以设置特殊股权结构 , 在普通股份之外 , 设置拥有大于普通股份表决权数量的特别表决权股份 , 并允许该类公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 除了创始股东外 , 还扩大到对公司的技术进步、业务发展有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的后续发展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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