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中国网|原告被告审判员同上审判台!?柳城法院竟如此开庭……


“被告 , 你能听见吗?”“能 , 能听见!”简单的对话却跨越了半个地球 , 这样审理跨国离婚纠纷案件的现场 , 日前在柳城县人民法院“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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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 , 柳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跨国分居两年多 , 原告遂以感情破裂为由 , 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
被告户籍地为柳城县 , 2017年9月20日 , 被告只身前往澳大利亚打工至今 , 其间未曾回国 。 原告向柳城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因被告不在国内 , 起诉状等材料的送达就成了棘手问题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 人民法院可以采用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法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
庭审过程中 , 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 在做调解、和好工作无效的情况下 , 最终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 调解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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