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法院:担保有风险,签字需三思

近日 , 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5年2月 , 梁某因生活所需向徐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 , 并出具借条 , 约定还款利息及还款时间 , 其亲戚朱某在借条上签署担保承诺书 。但是到约定还款时间 , 徐某多次催讨未果 , 将梁某、朱某二人诉至法院 。
|鼎城法院:担保有风险,签字需三思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 被告梁某说明 , 并非故意拖欠借款不还 , 而是因为他本人因车祸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 又有八十多岁的老母身体不好需长期吃药 , 确实无能力一次性偿还 , 请求调解 。承办法官在核实情况后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
法官首先给原告徐某做思想工作 , 让他考虑原告身体的伤残的情况 , 生活确实不易 , 双方尽量达成调解避免给被告雪上加霜 。然后在跟两被告沟通过程中 , 被告朱某一直在强调当时只是签了个字 , 并没有实际借款 , 他没有还款责任 , 法院不应该找他 。戴法官耐心地释法答疑 , 指出朱某作为担保人 , 因双方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 , 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担保责任 , 朱某对梁某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 , 在法官不断地耐心调解下 , 原告自愿放弃约定利息 , 朱某顾及亲戚情谊自愿帮梁某偿还一半借款 , 两被告各自偿还原告一万元 , 双方握手言和 , 达成和解 。
【|鼎城法院:担保有风险,签字需三思】法官提示:担保是一种法律行为 , 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为他人担保需要三思而后行 , 因为一旦债务人拒不还款或无力还款 , 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融媒体采访人员:赵凯 通讯员:刘秋红 王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