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安全员闻女子头发”也是一种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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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安全员闻女子头发”也是一种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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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消息 , 29日中午 , 有网络平台发布题为“深圳地铁3号线一安全员嗅闻女子头发”视频 。 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 。 目前 , 涉事人员已经被停职 , 警方已介入调查 。 经查 , 视频中列车安全员为吴某某(男 , 19岁) , 其于2020年8月26日早上 , 在深圳地铁3号线列车执勤 , 期间出现上述行为 。
首先必须厘清的是 , 这名安全员利用工作便利 , 在女乘客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 手持女乘客头发嗅闻 , 也是一种性骚扰行为 。 不可否认 , 一些公交、地铁“咸猪手” , 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 , 性骚扰女乘客如入无人之境 , 除了监管缺位之外 , 也与当今社会和公众产生“围观效应”脱不了干系 。 特别是 , 针对性骚扰现象 , 法律缺少刚性约束 , 导致有关部门执法手段偏软 , 办法不多 , 导致“咸猪手”随处可观 , 严重损害了女性权益 。
调查显示 , 每10个16~25岁的年轻女性 , 就有一人曾受性骚扰 , 而且近半数受访者认为 , 近三年性骚扰行为有所增加 。 在市民看来 , 公交车、地铁是性骚扰行为多发的场所 , 比例分别多达44%、38% 。 这一民调结果 , 表明性骚扰已成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一个现实问题 。 然而 , 公交车、地铁是性骚扰行为多发场所 , 但公交、地铁部门却是消极防范 , 要么提醒女性乘坐公交车、地铁时 , 须严严实实地将自己的身体包裹起来 , 不能露出一丝儿“春光”;要么为女性设置专门的候车区或车厢 , 将女性关进物理“笼子” 。
事实上 , 妇女权益保障法 , 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 将禁止性骚扰明确纳入法律规范 , 被许多专家认为是这一立法领域的重大突破 。 但也有专家表示忧虑 , 认为禁止性骚扰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 , 只是立法的“初级阶段” , 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
值得注意的是 , 2010年10月 , 北京立法禁止和预防性骚扰行为 , 在《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 , 进一步明确了性骚扰行为的表述:“禁止违背妇女意志 , 以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对照此规定 , 安全员手持女乘客头发嗅闻 , 就是对女乘客的一种性骚扰 , 就算违法行为 。 通俗的说 , 妇女不欢迎的 , 才是性骚扰 。
今年5月 ,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立法明确了性骚扰的定义:违背他人意愿 , 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 。 同时 , 明确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性骚扰 。
【东方网|“安全员闻女子头发”也是一种性骚扰】2019年9月 , 上海市轨道交通领域首例“咸猪手”入刑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 被告人王某某犯强制猥亵罪 , 被判处半年有期徒刑 。 可以说是顶格处罚 , 也填补了该领域刑事打击的空白 , 具有样本意义 。 一方面 , 妇女权益保障法 , 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 不仅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 还应明确界定性骚扰情形及具体罚则 , 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和震摄力 , 成为全国统一的打击性骚扰行为的法律武器 。 另一方面 , 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做法 , 将性骚扰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范围 , 以猥亵他人的行为论处;性质恶劣者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 特别是 , 公安部门应将公交车、地铁等场所纳入“重点保护单位” , 加强日常巡逻工作 , 一旦发现性骚扰行为 , 依法予以重点打击 , 维护广大妇女的基本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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