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香港男子承认持有攻击性武器被判刑4个月,法官:罪行严重且涉案伸缩棍杀伤力强

【环球网报道 采访人员 尹艳辉】据香港“橙新闻”等港媒9月1日报道,去年10月香港多区发生暴力活动,职工盟干事邓建华涉嫌管有(持有)伸缩棍及胶索带(用来捆扎东西的带子)被捕 。 案件原定今日(9月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审理,但邓建华在审讯前改为认罪,承认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法官称单纯管有攻击性武器已属严重罪行,且涉案伸缩棍杀伤力颇强大,判被告入狱4个月 。
【环球网|香港男子承认持有攻击性武器被判刑4个月,法官:罪行严重且涉案伸缩棍杀伤力强】报道称,31岁被告邓建华,被控于去年10月6日在九龙太子道西旺角警署内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1支伸缩棍及2包索带,意图将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
【环球网|香港男子承认持有攻击性武器被判刑4个月,法官:罪行严重且涉案伸缩棍杀伤力强】案情透露,去年10月6日晚上7时许,约200名暴徒在窝打老道堵路,警员在多实道截停被告,随后被告被带到旺角警署搜查,在背包内检获涉案的伸缩棍和索带,被告警诫下保持缄默 。
法官认为,单纯管有攻击性武器已属严重罪行,涉案伸缩棍杀伤力强,加上位置接近示威现场,不接受辩方称被告当日在街上捡拾涉案伸缩棍,继而放于背包内的说法,认为不合常理 。
法官考虑到被告并非一早认罪,所以调低减刑比例,以5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最后判处被告监禁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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