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汇|民事检察领域如何更好开展业绩考评,听听专家怎么说( 二 )


所以 , 认识民事检察服判息诉工作的价值 , 已经不能仅仅从机械办案或仅仅从司法的角度来观察认识 , 应该从更为宏观的社会治理角度和视野来评估和认定:化解此类矛盾 , 虽然数量不彰 , 但是社会意义巨大 。所以 , 民事检察的服判息诉工作直接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 对于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 它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法治解决手段 。因此 , 应当在民事检察岗位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中得到应有的体现 。
采访人员:在民事检察实践中 , 一些地方还存在案源匮乏、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 , 您认为 , 如何通过业绩考评 , 真正突破监督困境?
汤维建: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案件整体规模是民事检察科学发展的基础 。目前 , 从检察机关自身主观能动性方面分析 , 解决民事检察存在案源匮乏、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 , 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做到严格依法监督 。应该讲 , 目前规定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律基本已经完善 , 只要严格依法监督 , 民事检察案源匮乏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 。
【|法学汇|民事检察领域如何更好开展业绩考评,听听专家怎么说】现实中 , 一些基层院案件受理少 , 自然办案的基数就小;自身办案少 , 自然就经验积累少 , 能力提高慢 , 缺乏应有的检察自信 , 容易造成不愿监督、不善监督 。
采访人员:最高检新一届党组特别强调精准监督、类案监督 , 主动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您认为 , 业绩考评应如何体现激励效应?
汤维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是以一定案件数量的积累为基础的 , 它们是在一定案件基础上的深化提高 。没有民事检察案件整体的规模 , 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可能难以持续 。
就检察官而言 , 由于大量高素质法律人才充实了检察机关 , 民事检察官的基础法律素质是合格的 , 目前比较缺乏的是在办案中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 。而这种能力只有通过大量办案来提高 , 只有经过现实的一个个案件的锤打磨炼 , 才能提高综合办案素质 。
采访人员:要激发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队伍的动力和活力 , 应关注什么问题?
汤维建:我认为 , 应关注基层检察院民行机构设置与考核机制还不匹配的问题 。目前还有不少基层检察院是由一个部门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项业务 , 这就造成该部门既是业务复杂 , 也是考核最复杂的部门 。这一方面使得基层检察院的民行部门考核业务过重 , 另一方面 , 可能会使得基层检察院民行部门可以在三项业务中基于其自身利益来选择 。所以 , 一些基层院在设计业绩考评实施细则中 , 这个问题需要首先给予关注和解决 。(检察日报 采访人员:王心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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