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17岁少年溪边洗脚溺亡父母向镇政府等4家单位索赔38万 法院驳回( 二 )


【法院|17岁少年溪边洗脚溺亡父母向镇政府等4家单位索赔38万 法院驳回】就本案而言 , 小沈的死亡主要是其自身的疏忽大意所导致 , 而4被告并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 , 法律除了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利 , 同时也要保障无过错者的合法权益 。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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