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公司|全国首例乐高侵权案宣判:主犯获刑6年罚9千万,涉案超3亿( 二 )


警方查货的盗版“乐高”玩具生产模具 。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 , 乐拼公司的玩具、图册与乐高公司的玩具、图册均基本相同 , 构成复制关系 。
后经司法会计鉴定 , 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 , 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数量4,249,255盒 , 涉及634种型号 , 合计300,924,050.9元 。 扣押储存在仓库的待销售侵权产品数量603,875盒 , 涉及344种型号 , 合计金额30,508,780.7元 。
9人犯罪团伙最高获刑6年 , 处罚金9千万元
上海三中院审理后认为 , 在被告人李某某的指使下 , 各被告人分工配合、紧密合作 , 拆解研究、建模复制、注册设立玩具厂、租赁厂房仓库作为制假囤假的窝点、申请注册商标、策划监督生产、组织包装、销售等 , 覆盖了设计、生产、销售等各环节 , 形成了有组织、系统化的犯罪链条和团伙 。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犯罪时间跨度大、侵权款式多样 , 犯罪数额达到3亿3千万余元 , 案件涉及的绝大部分仿冒玩具已经流入市场 , 社会危害性极大 。 上海三中院认为 , 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以营利为目的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 复制发行乐高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 , 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 , 情节属特别严重 , 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
9月2日上午 , 上海三中院公开开庭宣判 , 被告人李某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刑罚 , 并处相应罚金 。
【乐高公司|全国首例乐高侵权案宣判:主犯获刑6年罚9千万,涉案超3亿】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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