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一点一滴修复 福建泉州:共同守护最美海岸风景线( 二 )


2018年6月1日,石狮市环保执法人员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人为设置挡板,致使排污口水位上升,造成总出水数据虚增 。 
“该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污,可能涉嫌犯罪 。”石狮市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名涉嫌设置暗管偷排污水的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随即追诉该环境工程公司单位犯罪 。 
为确保受损生态得到及时修复,石狮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起诉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6名被告人,并按照程序公告后依法对该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2019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邱某等6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零五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300万元,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人民币3358万余元 。 
“案发后,市政府积极推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成立国有全资控股的环境工程公司对排污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加快推进集控区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严防污染再次发生 。”今年8月,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回访督促,推动企业健全改制后的资金联合监管机制,确保判赔费用能赔付到位,并专款用于海洋生态修复 。 
拆围堰 护湿地 
盛夏七月,行走在丰泽区东海湾沿岸,眼前是风光旖旎的海岸线,脚下是丰富多样的滩涂生态,一片生机盎然 。 
“把湿地围起来养鱼,不仅影响了湿地海域生态环境,还给大家带来很不好的示范 。”见到检察官查访跟踪围堰拆除情况,村民老黄也很高兴 。 
围堰养殖的拆除并不容易,最终,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了解决 。 
2018年6月,丰泽区检察院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柯某未经审批,长期在泉州湾河口湿地核心区内围堰养殖,遂于同年7月10日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继续受到侵害 。 
“数月后,我们到现场跟进调查,发现情况和建议答复并不一致:鱼塘围堰还没有拆除,海域仍未复原 。”生态修复不容耽搁,检察机关当即行动,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9年3月,经审理,法院对起诉予以支持,判决责令主管部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依法全面履行涉案14.794亩海域被非法占用的监管职责,恢复受损的海洋湿地生态 。 
“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正是维护公共利益,这与行政机关执法的追求是完全一致的 。”判决后,主管部门随即成立工作小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违法围堰得以顺利拆除 。 
据介绍,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该院在泉州湾河口湿地涵盖的街道,聘请了26个社区网格员为“海洋湿地生态网格员”,派驻5名检察人员到2个社区检察工作室负责监督和接收相关信息 。通过检察工作的“下沉”以及网格员信息“上传”的方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结合区位特点,两级院分别推出“强化湿地保护”“聚力绿色石化”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0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湿地1700余亩,督促清理、回收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600余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环境费用3700余万元 。 
“守护生态,治山治水还治海 。公益诉讼守护海洋,发挥‘检察联盟’作用,串点成线、连片成带,合力构建起跨域海岸线保护屏障,携手护卫碧海蓝天的最美风景线 。”泉州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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