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网络贩婴:“中介”两头骗,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 三 )


延伸阅读:保护人身权益 打击人口拐卖01
拐卖人口罪 , 以营利为目的 , 使用欺骗、利诱、胁迫等手段 , 拐骗贩卖人口的行为 。 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
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 犯罪对象是一切人 , 实践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 。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卖人口的行为 。 拐卖人口是以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的 。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 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 只要是出于营利目的而拐卖人口的 , 即使拐骗后没有卖成 , 或者实际上没有得到钱财即被抓获 , 也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
02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 , 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
如甲于某日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 , 抚养了3个月后 , 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 以3000元卖给乙 。 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拐卖妇女、儿童的 ,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死刑 , 并处没收财产 。
03
哪些行为属于拐卖妇女儿童?
1、贩卖 , 是指行为人将妇女、儿童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 。
2、拐骗 , 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 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 , 物色外流妇女 , 并用谎言骗取信任 , 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有的是利用各种关系 , 花言巧语夸某地生活好 , 以帮助介绍对象、安置工作等为诱饵 , 诱骗妇女随自己离家出走;有的是以帮助照看为名将儿童从监护人手中骗走;有的则是以帮助引路、给零食等方法 , 将儿童拐走 。
3、绑架 , 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 , 包括偷盗婴幼儿 。
4、收买 , 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 。
5、接送、中转 , 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 , 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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