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财险“第一大业务”临变:车险赔付率或上升

本报采访人员宋文娟北京报道
9月3日 ,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长期以来机动车辆保险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 , 社会关注度高 。 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 , 保费收入8189亿元 , 占财险保费的63% 。 目前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 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
此次 , 《指导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 , 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 。 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 预计改革实施后 , 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 , 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 , 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 , 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
据了解 , 《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 目前离改革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 。 银保监会要求全行业要统一认识 , 形成合力 , 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 , 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采访人员注意到 , 本次改革理顺了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 。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 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 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
商业车险价格上 , 保险行业将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 , 建立每1—3年调整一次的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 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 , 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
新的商业车险示范产品准入方式则由审批制变成备案制 。 财险公司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费率的 , 应当报银保监会备案 。 财险公司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费率的 , 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 。
此外 , 这次车险综改 , 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步改革 , 交商同改、分步实施 , 也是一大特色 。
具体来看 ,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将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则有所优化 。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 , 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 , 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 , 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 , 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 , 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
多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 , 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后 , 车辆车均保费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 , 而赔付率有所上升 , 对行业的影响明显且深远 。
人保财险副总裁邵利铎认为 , 此次改革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 , 同时涉及条款、费率、监管制度方面 。 从长远来看 , 市场化品牌价值、定价能力、成本优势、服务能力越来越重要 , 市场化改革将利好风险定价能力强、渠道管控能力强、服务能力强以及成本控制能力强的保险公司 。 费用空间会进一步压缩 , 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 能更好地管理成本 , 将是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
(编辑:郑利鹏 校对:彭玉凤)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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