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律界人士促律政司14天内上诉
【环球网报道】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刑事恐吓采访人员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决 , 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 。 据香港“东网”报道 , 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 , 此次案件显然引起公众关注 , 亦有不少市民对判决存疑 , 他认为考虑到公众利益 ,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应尽责地研究判词是否有法律漏洞等 , 并提出上诉 。 另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说 , 律政司若选择上诉 , 一般而言要在14天内提出上诉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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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 , 本身是律师的议员周浩鼎说 , 现时有不少市民对此次案件判决存在质疑 , 甚至感到不满 , 虽然法官有自己的判决 , 但判决有可能较为主观 。 他认为 , 基于公众利益 , 律政司应巨细无遗地研究此次判词 , 不应排除任何可能性 , 仔细分析判词是否存在法律漏洞 , 并以此提出上诉 。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亦表示 , 律政司绝对有权力提出上诉 , 若选择提出上诉 , 一般而言须在14天内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 , 即要求原审法官撰写报告 , 详细解释判决理由依据等 , 并交由上诉庭判断是否上诉得直(香港法律术语 , 即上诉法庭认为原审有误而撤销原审判决) , 一旦上诉得直 , 则会发还裁判法院 , 并交由其他法官重审 。 不过 , 她说 , 因此次案件不存在紧急性 , 加上法庭积压了不少案件 , 故相信若律政司选择上诉 , 有关法律程序可能会较慢 。
此外 , 报道称 , 香港政研会主席邓德成今天下午亦到法院外冒雨抗议 , 认为黎智英应被实时判处入狱 。 黎智英被判罪名不成立后 , 邓德成表示 , 今日是对香港司法极度失望的一天 。 奉公守法的市民等了3年才看到一点点公义的曙光 , 今天的乌云密布把最后的光明都淹没 。 在有充足证据和证人之下 , 法官竟以不信任证人为由判黎智英无罪 。
【黎智英被判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律界人士促律政司14天内上诉】邓德成还表示 , 惊觉法官眼中的恐吓是需要受害人害怕受惊才成立 , 他认为法官不单否定了受害者 , 更否定了心理医生的专业 , 可谓司法独大、独专 。 邓德成说 , 黎智英身为一个有财有势的大老板 , 用吓人的语气对着一个卑微的小采访人员警告“我会搞你” , 谁是“高墙”谁是“鸡蛋” , 显然易见 , 邓德成还反问 , 当法律不再保障弱小 , 而沦为“财主”的护身符 , 这个社会是否有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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