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人在监狱也躲不掉罚款,漯河召陵区法院执结一起涉恶罚金执行案件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袁刻攀
9月3日 , 记者从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了解到 , 该院近日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恶案件的罚金 , 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
据了解 , 刘某涉恶一案判决后 , 因被告人刘某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2万元 , 该案罚金刑部分被移送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 经网络查询该院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既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 , 也无公积金、不动产等信息 。
【法制|人在监狱也躲不掉罚款 , 漯河召陵区法院执结一起涉恶罚金执行案件】因刘某在监狱服刑 , 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到刘某所服刑监狱对其进行调查询问 , 告知其尽快履行应尽义务 , 刘某也没有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
后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裴心睿、张志男 , 多次到刘某所在村村委会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 发现刘某名下有土地征收款 , 这笔款项已经被刘某的儿子刘某某领取 。 发现线索后执行干警和召陵区扫黑除恶联系人一起找到刘某某 , 对其讲道理、说政策 , 经过多次的沟通劝说 , 刘某某同意退回土地征收款 , 替刘某缴纳了罚金 , 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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