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平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路霸”犯罪案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取私设路卡的方式强行收取过路费 , 引起过路司机和周围群众极大愤慨 。 近日 , 平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 。
燕赵都市报|平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路霸”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 , 2017年7月至12月省道邢临线(S326省道)南和县至平乡县路段大修工程施工、限制通行期间 , 被告人李某欢伙同徐某某、贾某某 , 纠集康某、王某某及李某某等人(以上人员均另案处理) , 在南和县善友桥至平乡县平乡镇路段 , 私设收费点三处 , 以过路费为名 , 多次强行非法收取过往货车费用 , 数额高达14余万元 。
同时 , 被告人李某欢伙同徐某某、贾某某等人的恶势力团伙还曾以不交过路费为由 , 多次殴打过路司机 。 其中 , 2017年10月的一天 , 大货车司机赵某某因不愿交过路费与该团伙收费人员发生争执 , 赵某某的儿子被该团伙成员用洋镐打伤 。 据证人陈述 , 这伙人还因收费的事打了附近村的一个村支书 。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正常社会秩序 , 让人民群众不安心、不安居、不安业 ,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
公诉机关认为 , 犯罪嫌疑人李某欢伙同他人私设收费点 , 以允许车辆通行为条件 , 多次强行非法收取过往车辆费用 , 情节严重 , 严重扰乱交通管理秩序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且系恶势力犯罪 , 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
庭审过程中 , 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及法庭辩论 ,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 该案将择期宣判 。
【燕赵都市报|平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路霸”犯罪案件】(燕都融媒体采访人员 张会武 通讯员 孙建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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