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股权质押事项披露不及时,海航旅业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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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3日电 上交所3日晚公布《关于对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称 , 因股权质押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 对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海航旅业”)予以通报批评 。
【中新经纬|股权质押事项披露不及时,海航旅业被通报批评】
截图来源:上交所
《决定》显示 , 经查明 , 海航旅业持有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93355175股股份 , 占总股本的7.16% , 为海航创新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游)的一致行动人 。
2019年12月26日 , 海航旅业对其质押给银行的9335.5175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并于当日进行重新质押 。 上述质押股份占海航创新总股本的7.16% , 占其所持海航创新股份的100% 。 作为持有海航创新股份5%以上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海航旅业未及时将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质押事项迟至2020年2月11日才对外披露 , 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
《决定》指出 , 海航旅业作为海航创新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其所持股份是否被质押及质押比例大小 , 对于投资者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 应当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 , 及时告知公司其所持股份相关质押事项并对外披露 。 但海航旅业未及时告知公司本次重新质押其所持股份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涉及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100%且数量巨大 。 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意向 , 海航旅业在规定限期内表示无异议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 根据有关规定 , 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海航创新股东海航旅业予以通报批评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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