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开学季,他被外婆带到了隆盛法庭
新学年来临
为了孩子的学习成长
家长早早作开学准备
而隆盛镇的小明
却由外婆带来了隆盛法庭
这 , 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 , 小明起诉其父母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 要求父母承担保障其受教育的权利以及支付每月生活费 。 经过一个漫长的假期 , 12岁的小明今年本该升入中学 , 成为一名中学生 , 但离开学已不到一周 , 小明却因没有学费还没有报名 。
原本 , 法院按照正常起诉立案程序会错过开学时间 。 为了最大力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 , 不耽误小明的学习 , 结合小明的家庭情况 , 隆盛法庭决定启用诉前调解和家事审判组合拳 , 让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状态 , 并及时委托家事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查、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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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家事调解员反馈情况 , 小明系父母再婚后生育的子女 , 小明的母亲认为与前夫的离婚以及与小明的父亲再婚都有母亲干预 , 在生下小明后便将小明留在母亲处 , 与小明的父亲一起常年在外务工 。 小明从小跟随外祖母在老家生活学习 , 由于母亲与外祖母有矛盾 , 加上长期在外务工 , 导致与小明感情较淡薄 , 疏于对小明生活学习的教导 , 对小明各方面的情况都漠不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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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开学季,他被外婆带到了隆盛法庭】家事调解员联系其父母从外地回来后 , 经过对其父母的教育 , 小明父亲同意带小明去河南读初中 , 但调解过程中 , 小明母亲认为小明因缺乏管教 , 养成了许多恶习 。 在与外祖母赌气的情况下脱口提出将小明送进少管所 , 引爆了几方情绪 , 导致调解失败 。
为了让小明在开学前按时入学 , 承办法官通知小明父母到法庭再次进行调解 , 并联系了当地社区工作人员联合调解 。 调解当天 , 先由社区工作人员发挥其当地人的本地优势 , 以及多年来做调解工作的经验 , 对小明父母进行了思想引导和教育 。 引导小明母亲与外祖母换位思考 , 让双方感受亲情的可贵 , 指导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 , 从感情上打动小明的父母 。 并由法官通过讲法律、摆案例的方式 , 明确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 , 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 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 , 也是父母的义务 。
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 , 小明父母同意带小明去河南的学校继续读书 。 案件调解成功 , 承办法官却依然挂念着小明的情况 。 开校前一天 , 通过联系小明的外祖母得知小明已经进入新学校就读的消息 , 放下心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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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 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 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等规定: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 , 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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