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龙北京豪宅被拍卖说起
从成龙北京豪宅被拍卖说起早在2020年8月28日 , 就有消息传出 , 成龙位于北京东二环内的豪宅将被强制拍卖 。 据信息显示 , 该房面积是1217.5平方米 , 起标价为人民币7190万元 。 目前网上已可以查询到该房的拍卖信息 , 将于9月28日上午10点正式拍卖 。成龙 , 演艺巨星 , 曾经主演的电影让人印象深刻 。 按照百度的说法 , 中国香港影视男演员、导演、制作人、编剧、歌手 , 国家一级演员 。 说实话 , 任何人要是有这其中一样身份 , 就足以牛气了 , 而成龙却集于一身 , 简直就是天才样的人物了 。 尤其是 , 国家一级演员 , 这可是专业职称 , 对其能力与水平的国家认可 。还有 , 成龙在电影中非常的“拼命” , 据说从不用“替身” , 算是演艺界劳模样的榜样 , 而且 , 在国内也是各方面都肯定的“正面”榜样 。如此牛气的人物 , 可是却遭遇到了豪宅被拍卖 , 让人诧异 。 不管咋说 , 豪宅也是住宅 , 若是被拍卖 , 就意味着成龙遇到了麻烦 。 否则的话 , 也不会到了住宅被拍卖的地步 。这套东二环内的豪宅 , 在2006年 , 成龙通过旗下公司中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以总价人民币3360万元购入的两套房子组成 。 其中:1300万元为购房款 , 2060万元为代言该小区的费用 。 这两套房子一直由成龙及家人居住使用 , 并有林凤娇、房祖名等居住期间缴纳水、电、煤气等物业费用为证 。那么 , 为啥会被拍卖呢?说是因为种种原因 , 14年来成龙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 , 这两套房子的所有权一直都是开发商的 。 开发商最近陷入了债务纠纷 , 小区的房子要拿来还债了 , 成龙这两套房子恰好在查封范围内 。 这个小区的99套豪宅中 , 一共有19套拍卖房产 , 比例高达20% 。而其中的一个原因是 , 中泰公司作为未在境内设置分支机构的境外企业 , 不得在境内购买商品房 , 所以无法取得产权证 。对此 , 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 商品房也是商品 , 买卖不是一手交钱 , 一手交货嘛 。 成龙 , 或者中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支付了3360万元购房款 , 购买了开发商的商品房两套 , 这不就是很“成功”的商品交易嘛 。 尽管 , 成龙是通过中泰国际集团公司支付的费用 , 其中有2060万是成龙代言该小区的费用 , 但是 , 这完全不影响商品房买卖的成立 。既然商品房买卖是“成功”的 , 那就意味着这两套 , 共1200平方米豪宅 , 其所有者已经从开发商手中 , 合法合理的交易到中泰公司或者说成龙手中了 。 所有权已经非常清楚的发生转移 , 这转移是合法的 , 也是合理的 。至于说 , 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 , 那是另外一回事 。 毕竟 , 房产证也只是住建部门以官方的名义 , 对双方商品房买卖交易的确认 。 不管官方是否确认 , 这商品房买卖是真实发生了 , 其商品房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要是说 , 因为房产证没有就否认商品房买卖的话 , 这问题可就非常严重了 。 难道说 , 此后 , 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 , 必须是一手收钱时 , 同时就得给购买者提供合格的商品房 , 尤其重要的是必须同时有房产证 。 不然 , 虽然购买者交了钱 , 但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前 , 这商品房所有权依然是开发商的 。 那么 , 这购买者交钱交的就很不踏实 , 收房装修以后 , 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之前 , 只能是提心吊胆 , 随时担心被收走 , 或者如成龙样的被拍卖 。比如说 , 房产证办理需要一个过程 , 在这个时间无法确定的过程中 , 万一开发商遇到了债务纠纷 , 或者擅自将商品房有关的手续抵押贷款 , 作为支付了全部房款的购买者 , 难道说就无能为力吗?交钱的证据 , 也无法确认交易的合法性?显然 , 我以为 , 这商品房买卖的实质性交易 , 就能够或者应该确定产权的转移 。 房产证只是住建部门审查后 , 对买卖关系的官方确认而已 , 这确认根本不应该影响到商品房真实所有权的 。我说这些的意思 , 不是为成龙抱打不平 , 而是对商品房买卖后 , 私有产权应该受到保护 , 不能因为房产证而无视所有权实质性改变的重要事实 。 或许 , 北京东二环这一豪宅小区内住户 , 包括成龙在内的19套房产户 , 有的是钱 , 不会在乎这不到一个“小目标”的得失 。 可问题是 , 这样的实质性商品交易要是都能不认可的话 , 那么 , 现实中 , 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商品交易 , 若是得不到官方确认 , 哪怕我们一手交钱一手收货了 , 也会随时被推翻的 。有钱人如成龙 , 做个广告搞个代言 , 就能轻而易举的得到2060万元 , 因此 , 豪宅拍卖了 , 就全当贡献了 , 反正挣钱容易 , 无所谓嘛 。 但是 , 这样的事情一旦开头 , 其后果却是非常的严重 。 起码 , 全国所有缴了钱的购房者 , 不管是全款 , 或者贷款 , 只要在房产证没有拿到手之前 , 就意味着商品房的产权依然是开发商的 , 随时会被赶出门去 。也许 , 我们可以用交钱的证据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 可问题是 , 凭什么呢?再者说了 , 这商品房的增值部分该如何说 , 要是降价了呢?总之 , 不认可商品房买卖的实质性交易的合法性 , 只认可房地产证 , 那就意味国内任何的商品交易 , 必须要有官方背书 , 否则风险太大 。 如成龙样 , 已经入住14年了 , 哪怕支付了全款 , 可豪宅依然是开发商的 。 如此 , 岂不悲哀?欢迎您关注微信公众号:闲言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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