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山|舍得酒业遭股东违规占用4.75亿 董事长刘力等收警示函( 五 )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四川证监局
2020年8月31日
关于对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刘力、李强、李富全:
经查 , 2019年至今 ,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舍得酒业或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根据舍得酒业披露 , 截至2020年8月19日 , 相关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约4.75亿元 , 其中本金4.4亿元 , 资金占用费约0.35亿元 。 针对上述事项 , 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构成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八项、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 , 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 刘力作为舍得酒业董事长 , 李强作为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李富全作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 未按要求履行职责 , 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 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四川证监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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