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龚海平等10人重大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强迫交易|龚海平等10人重大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强迫交易|龚海平等10人重大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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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 , 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龚海平等10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的重大涉恶案在无为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
强迫交易|龚海平等10人重大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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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龚海平为快速攫取财富 , 以高额工资先后雇佣刘董生、范小保、胡家祥、刘刚、倪振华、龚晓旭等人听其派遣 。
2004年至2019年期间 , 为攫取更多利益 , 被告人龚海平利用“打死人”事件对石涧当地老百姓的心理强制和威慑 , 纠集刘刚、范小保、龚晓旭、胡家祥、倪振华、刘董生等人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非法敛财 , 在石涧当地进一步逞强立威 , 形成非法影响 , 造就强势地位 。
通过调遣集团成员的造势 , 在小龙虾收购中欺行霸市 , 在建筑工程领域实施一系列强揽工程、恶意竞标 , 以及为了建造海平山庄 , 非法占用村民及集体土地等一系列非法行为 , 破坏了石涧当地正常的生活、经济秩序 , 对石涧的工程建筑领域造成重大影响 。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龚海平为首要分子 , 被告人刘刚、范小保为重要成员 , 被告人胡家祥、倪振华、刘董生、龚晓旭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陈先兵、卢先红、沈世海非犯罪集团成员 。
一审法院认为
无为市人民法院经审理 , 支持了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 , 判决龚海平有期徒刑十六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六万元 。
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宣告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九年不等 , 并处罚金 。
一审法院还判决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 退缴在案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审核:王荣
编辑:周唯
供稿:吴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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