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对正厅举报不实,省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二 )


据介绍 , 此前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普洱市刘勇同志的有关问题后 , 高度重视 , 主要领导亲自批示 , 相关部门迅速成立工作组 , 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 。 经查 , 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 。 经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同意 , 决定对举报反映刘勇同志的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 , 并予以澄清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的工作人员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当面反馈 。 举报人表示 , 相信组织 , 认可省纪委省监委的调查结论 , 其不认识刘勇 , 这次不实举报给刘勇同志造成了困扰 , 觉得对不起他 , 愿意向刘勇同志赔礼道歉 。
澄清会上 , 刘勇在表态发言时说: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为我卸下了包袱、消除了顾虑 , 让我深刻感受到了组织的强大力量和温暖 。 在今后的工作中 , 我将始终把党员身份作为自己的第一身份 , 始终把普洱的发展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 , 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根本底线 , 把每件事情办好办实 , 以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待 。
今年5月 , 云南省纪委监委出台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 , 传递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的强烈信号 , 体现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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