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宏网9月8日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月7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共包括8章66条,涉及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扶持措施、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出租人要确保出租的住房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如果违规出租,或将遭重罚 。征求意见稿写明,出租人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内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或者将非居住空间出租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ZLLF@mohurd.gov.cn 。
二、信函: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编:100835 。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 。
附件:住房租赁|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图片
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住房租赁|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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