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安排部署禁止产销储运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二 )


三是交通运输部门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前 , 结合近期开展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 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 。10月1日之后 , 将常态化组织开展针对烟花爆竹禁运的执法监督检查 , 发现运输企业承运烟花爆竹的 , 坚决责令停业停产、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 , 并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
四、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 特别加强对流动销售烟花爆竹摊点的监管 。
张韬强调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产销储运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 。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细心、精心、耐心 , 引导群众正确区分传统习俗与陈旧习惯的关系 , 要把省政府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位职工 。要加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宣传力度 , 普及烟花爆竹储存风险 , 防止居民家中大量存放烟花爆竹 , 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强化对服务各类婚丧嫁娶的燃放企业、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 引导相关企业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禁燃禁放工作 。要做好职工安置和企业转型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 , 做好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领域企业的转型和职工转业工作 , 尤其是集体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协调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对企业的人员特别是集体企业 ,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安置;协调对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土地等由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关闭土地政策处置 。对完成任务好、工作进展快、稳妥处理的 , 市政府将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尤其要加强近期烟花爆竹产销储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 防止因突击经营、运输或者搬动而引发事故 。
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警支队分管领导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 开发区安监局局长 ,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
(文:玉琼、图: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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