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拟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不得要求教师随时回复工作群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4号) , 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基础上 , 山东省教育厅起草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征求意见稿)》 ,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箱:jsc@shandong.cn 。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 , 邮编:250011 ,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意见建议”字样 。
【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拟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不得要求教师随时回复工作群信息】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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