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件|保康“三哥”高德合等22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9月9日 , 高德合等22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伪证罪一案二审宣判 , 判决已发生效力 。该案是保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 终审的首例涉黑犯罪案件 。
故意伤害案件|保康“三哥”高德合等22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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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保康“三哥”高德合等22人涉黑案二审宣判】(图为一审开庭照片)
保康法院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 , 高德合等22名被告人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 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 , 除非法拘禁罪外 , 其他罪名均成立 , 进而对首要分子高德合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年至二年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 并处没收财产、罚金;同时 , 对22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 依法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宣判后 , 21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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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受理该上诉案件并于2020年7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 , 2010年7月高德合殴打张盼、刘庆彬的标志性事件后 , 高德合“以打立威” , 初步确立强势地位 , 先后纠集黄博、齐磊等人 , 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逐步形成以高德合为组织、领导者 , 王春森、齐磊、王健系该组织的骨干成员 , 鲁超、詹新捷、刘杰、任俊峰、方巍、刘健、胡芮为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 , 其他人为一般参加者 , 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 又将经济收入用于支持组织生存、发展及违法犯罪活动 , 如给组织成员在赌场服务发放工资、提供作案食宿费用及聚餐挥霍、缴纳罚款、罚金、支付赔偿款摆平事端等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 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 包括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窝藏、聚众斗殴等多起犯罪行为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致使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多名群众 , 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或者报警后被迫“和解”;同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 , 为组织开设赌场等非法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 , 企图对保康县城关镇、歇马镇、黄堡镇等地的电玩娱乐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 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高德合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 , 应当按该组织所实施的全部犯罪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 , 除非法拘禁罪外 , 其他罪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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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审开庭照片)
襄阳中院除因黄博、周承伟认罪认罚对保康法院一审判处的自由刑略作下调外 , 维持了保康法院一审判决的其他内容 。
来源:保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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