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男子拒绝婚介所索偿后被告强奸( 三 )

滦南县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邸某违背妇女意志 , 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 , 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 2018年12月29日 , 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邸某有期徒刑三年 。 小邸不服 , 以被害人自愿与其发生关系 , 原判认定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其不构成强奸罪为由提出上诉 。 2019年初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 经审阅案卷 , 讯问原审被告人 , 听取辩护人意见 , 认为案件事实清楚 , 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 。
唐山市中院审理认为 , 综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微信记录等证据材料及案发经过 , 能够认定邸某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 , 故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量刑符合法律规定 , 审判程序合法 。 2019年2月26日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家属坚持申诉
男子不愿减刑换认罪
9月9日下午 , 接受华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 , 邸师傅称 , 儿子入狱后 , 坚持不认罪 , 希望家人为他申诉 。 二审维持原判后 , 邸师傅向当地相关部门不断申诉 , 呼吁相关部门再审此案 , 还儿子一个公道 。
邸师傅介绍 , 案发后不久 , 王某的婚介所就关闭了 。 儿子入狱后 , 他总共探过两次监 。 “不愿意看到儿子被冤枉的样子 , 一看到就伤心 。 ”两个月前 , 小邸告诉父亲 , 他在监狱有减刑的机会 , 只要认罪 , 就可以减刑 , 但他坚持自己无罪 。 “儿子说宁肯多坐几个月牢 , 也不能无罪认罪 。 ”邸师傅称 , 不久前 , 他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邮寄了申诉材料 , “希望儿子的案子能出现转机 。 ”
华商报采访人员 陈有谋 编辑 董琳
北京联盟_原题是: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 , 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 , 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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