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路口相撞骑车人头盔飞了出去,戴而不系头部受到撞击
骑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信号灯,结果通过路口时与车辆相撞,虽然骑车人带了头盔,可因为没有把卡扣系好,结果头部还是受到了撞击。目前,骑车人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扬子晚报|路口相撞骑车人头盔飞了出去,戴而不系头部受到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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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相撞
【扬子晚报|路口相撞骑车人头盔飞了出去,戴而不系头部受到撞击】9月9日中午11点45分,南京广州路虎踞关路口发生一起小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交警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女士通过路口时不遵守信号灯,撞上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车。由于张女士因为将头盔的卡扣系好,事故发生的瞬间头盔就从头上飞了出去,头部受到撞击。经医院诊断,张女士颅内少量出血,身上多处骨折,目前仍在医院治疗。张女士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而小车在经过路口时疏于观察,负次要责任。
以上这起事故虽源于骑车人不遵守信号灯,但头盔戴而不系加重了伤势。采访人员采访了解到,除了戴而不系外,还有部分骑车人“带”了却不“戴”。
根据省交警总队通报,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泰州市育才路由东向西直行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由徐某驾驶的私家车发生碰撞,造成潘某头部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视频中可以看出,潘某驾驶电动车遇到红灯时,抱着侥幸心理,当她行至路中央时,一转头看到侧方驶来的小轿车,再想躲避,为时已晚。潘某虽带了安全头盔,却未戴在头上,而是选择挂在电动车把手上,事故发生时,头盔立即脱离把手,直接被甩出数米,潘某也因头部着地未有头盔的保护而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条例》实施以来,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和宣传教育,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但仍有部分市民有“遇到检查才戴”、“不系好束带”等问题,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行车安全,因此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不要为了应付检查而耍“小聪明”。
交警同时提醒,正确佩戴头盔有助于减小伤亡率,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通讯员 李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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