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院”微信公号|唐山中院回应“男子与相亲对象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罪”:全面核查

:原题为_“唐山中院”微信公号|唐山中院回应“男子与相亲对象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罪”:全面核查。
“唐山中院”微信公号9月11日发布情况通报 。 全文如下:
9月10日下午 , 我院关注到网络上多家媒体发布、转载题为《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 , 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 , 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的文章 , 文章中涉及唐山法院审理的邸某某犯强奸罪一案 。 对此 , 我院高度重视 , 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 目前正在核查中 。
我院将本着实事求是、公正负责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全面核查 , 并在第一时间将该案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
【“唐山中院”微信公号|唐山中院回应“男子与相亲对象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罪”:全面核查】感谢社会各界对唐山法院的关注和监督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1日
(原题为《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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