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俄发布外交部长联合声明:反对强权政治、霸凌行径、“长臂管辖”( 二 )


中俄呼吁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条约及协定的所有参与国充分履行全部规定条款 , 严格遵循既定程序解决争端 。
五、双方将继续在发展和维护人权领域开展合作 , 推动联合国人权机制平等对待各类人权 , 在发展中国家重视的实现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方面加大投入 。反对将国际人权议程政治化 , 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主权国家内政 。
六、双方呼吁国际社会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 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 推动建立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反恐统一战线 , 反对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与特定国家、宗教、民族、文明挂钩 , 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 。
七、双方呼吁国际社会合力打击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从事与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安全、稳定相悖的行为以及犯罪、恐怖活动 , 主张应防止因非法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导致国家间冲突 , 重申联合国在应对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威胁中发挥关键性作用 。为此 , 双方支持联合国为规范信息空间中各国负责任行为制定规则、准则及原则 , 欢迎并指出根据联合国大会第73/27号决议启动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这一由联合国主导、各国均可参与的首个信息安全谈判机制十分及时 , 呼吁所有国家建设性参与根据联合国大会第74/247号决议设立的特设政府间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 早日制定联合国打击信息通信技术犯罪公约 。双方强调在互联网治理问题上立场一致 , 包括保障各国平等参与全球网络治理进程 , 强调必须加强国际电信联盟的作用 。双方商定将继续根据2015年5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协定》深化双边合作 。
八、双方认识到数字经济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治理体系的全面影响 , 认为数据安全攸关各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 , 呼吁各国在普遍参与的基础上 , 达成反映各国意愿、尊重各方利益的全球数据安全规则 。俄方重视中方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 , 欢迎中方为加强全球数据安全作出努力 。中俄愿加强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双边合作 , 以及在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东盟地区论坛等国际和地区多边框架内的合作 。
双方认识到数字经济的广阔前景以及在此次抗疫中表现出的巨大潜力 , 呼吁国际社会顺应时代发展趋势 , 鼓励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 , 共同为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塑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 , 重视数据安全和跨境流动 , 支持全球信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 。
九、双方致力于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在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协调制定全球贸易规则方面的主渠道地位 , 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 。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 , 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 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 推动世界经济早日实现复苏 。
十、双方高度评价在伊朗、阿富汗、叙利亚、朝鲜半岛等地区热点问题上的协作 , 强调对话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 , 愿在各方协商一致基础上 , 继续参与多边磋商和对话 , 推动有关问题政治外交解决进程 。
十一、中俄将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 , 促进欧亚大陆区域互联互通和经济发展 。双方重申致力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大欧亚伙伴关系”并行不悖、协调发展 。
十二、中方坚定支持俄罗斯作为金砖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主席国所做工作 , 将积极配合俄方做好今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筹备工作 。双方将继续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框架内加强沟通协调 , 发挥更大建设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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