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城区|哈尔滨抛出“橄榄枝” 来哈就业创业落户人员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_原题为 哈尔滨抛出“橄榄枝” 来哈就业创业落户人员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东北网9月12日讯(采访人员 孙英鑫)采访人员12日从哈尔滨市人社部门获悉 , 相关部门近日制定了《申领来哈就业创业落户人员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 旨为吸引留住各类人才落户哈尔滨 , 安心创业、舒心工作 , 助力哈尔滨全面振兴 。
细则补贴对象和标准为 , 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 需具备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 在用人单位从事或兼任专业技术工作 。 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 , 连续发放3年 。 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 在哈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
【9城区|哈尔滨抛出“橄榄枝” 来哈就业创业落户人员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发布】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需具备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 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 , 连续发放三年 。 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
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 需具备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 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 , 连续发放3年 。
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 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 , 连续发放3年 。
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新引进并落户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 , 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0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
据悉 , 政策措施按照“就高、从优”原则 , 不重复享受 。 条款中“新引进”“新就业”是指2020年7月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0〕11号)印发以后 , 到哈市首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落户的人员;“9城区内企业”是指9城区内注册的国有、民办等各类企业;“毕业5年内”毕业生是指申报年度前5年内在哈市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哈尔滨户籍毕业生回哈就业享受同等待遇 。 区属事业单位由各区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
哈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申请、审核 。 线上申报 , 申请单位可登陆“哈尔滨人才网”(网址:http://www.hrbrc.org.cn/)或通过“哈尔滨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 窗口申报 , 申请单位可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地址: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5楼C区) 。 审核合格的安家费、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 。 生活补贴按季度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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