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推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 , 指导地方提高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效 , 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 并从明确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发挥村民作用等方面 , 提出具体举措 。 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 , 从以下方面作了优化简化:一是提出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 , 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 。 二是允许地方结合实际 , 将部分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 。 三是鼓励地方通过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等方式 , 加大对项目单位指导力度 。 四是对于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 , 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 , 以子项目规模界定是否必须进行招标 。 (采访人员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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