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男子给有夫之妇转了20万后被赶出门,在南宁一小区门口举牌追讨“赠予费( 二 )


但现在余先生的再次举牌 , 还未能消除她的负面影响 , 另外她也不放心给完钱 , 就能保证对方不再“骚扰”他 。 所以 , 现在她还是决定 , 按照调解书规定 , 在2020年2月11日前 , 再退回剩下的“赠予费” 。
律师:“赠予费”要根据事实来认定
男女交往中 , 如果分手 , 另一方是否能追回“赠予费”呢?
对此 ,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认为 , 对男女交往中发生的经济往来 , 如果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追回 , 就取决于证据和法律规定 。
【余先生|男子给有夫之妇转了20万后被赶出门,在南宁一小区门口举牌追讨“赠予费】在此次事件中 , 有两个突出的点 , 其一 , 韦某在和徐先生交往时 , 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 不管其有没有将此事告知对方 , 她与余先生的交往在正当性上存在严重缺失 。 其二 , 韦某从余先生处取到的钱 , 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的情况下 , 很难被认定为赠予 。 反之 , 余先生证据充足 , 可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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