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多部门查处的违建房为何“从一层建到三层”( 二 )


采访人员从道坡组组长刘清波处得知,陈雄春与刘武黎并无血缘关系,刘武黎的堂哥刘清贵在广东做生意时,跟陈雄春结识后成了好朋友,“就认了这个亲戚” 。
这一说法得到刘清贵确认,他表示自己和陈雄春目前住在这栋楼房中 。“我跟他以前在广东做生意时就是特别好的朋友 。我最难的时候他帮了我,等于就是亲兄弟一样 。”刘清贵说,两人靠多年做生意攒下来的钱,一人一半共筹资150万元,建起了这栋占地面积达667平方米的3层住宅,“我现在都没有钱去办证,没有钱去交罚款,连装修的钱都没有 。”
【违建房|多部门查处的违建房为何“从一层建到三层”】采访人员了解到,按照北流当地的风俗,亲兄弟成年后一般都会分家各建住宅,像陈雄春这样跟朋友合建住宅住在一起的情况“很特别” 。
违建房屋所占地块为何能“农转用”
“因为特殊的关系,尽管这栋楼房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却没有一个部门或单位制止其继续建设 。”举报人说,他写了多封举报信寄给相关部门,都没有下文 。
8月28日,采访人员来到塘岸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梁宇表示,他们之前巡查时发现了蟠龙村道坡组刘武黎、陈雄春违法建房的情况,现在他们还是没有办宅基地使用证,违建房屋所占地块原来的地类属于园地(农业用地的一种——采访人员注),后来改成了村庄用地,可以建住宅,但由于未批先建、手续不齐全,属于违建 。
塘岸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分管“两违”工作的站长谭远宁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去年他们发现刘武黎、陈雄春违法建房的问题后,已按法定的程序立案查处了 。
为什么立案查处后,他们并没有停止违建呢?管不了吗?
“不是管不了,我们按法律下了停止通知书进行制止,也向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汇报了,我们都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了 。”谭远宁回复道,该立案他们就立案,需要移交法院他们就移交法院,有时候制而不止的情况也会发生 。
在北流市自然资源局,采访人员采访了分管塘岸镇辖区的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欧祖春,他表示,去年11月谭远宁确实对刘武黎、陈雄春的违建行为立了案,今年7月又接到举报,北流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给两个违法建房者作了笔录 。
对于立案以后为什么没有跟进相关的执法工作,欧祖春说:“我是今年疫情过后才接管的这个镇,实事求是地说,立案到我分管这段时间,是个空白区 。”通过调查他们得知,2019年12月,北流市人民政府对这个地方通过了一个农转用(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 。
“但刘武黎、陈雄春等人是在批复之前就开始建设的 。”采访人员说 。
“是的 。他这种行为的话,如果说是延续性的,应该移交法院,但在办案的过程中得到批复,我认为也是符合规划的,那就应该没收 。(土地管理法)新法和旧法在交接,办案之前不符合规划,办案过程中又符合规划,像这个情况拿捏不准,(怎么处理)我们还在探讨 。”欧祖春说 。
只立案罚款未采取强制措施,是变相“以罚代批”?
举报人称,2019年5月10日,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刘武黎、陈雄春等人的违建行为立案查处并罚款,但事后并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使其停止建设,事实上是一种变相的“以罚代批”——因为缴纳过罚款了,违法建筑就无人过问了,就有了更充分的存在理由 。
对此,陈红儒表示,在北流农村地区,由于政策原因,很多农民建房子都是建好以后再去补办手续,或是去交罚款,“以罚代批其实是口头上的,按法律是过不了关的 。”他说 。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的书面回复中提到,该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北流市塘岸镇蟠龙村道坡组时,发现刘武黎和陈雄春建设砖混结构楼房,责令现场停工,并向其发送《调查通知书》,要求他们提供相关准建手续到该局接受调查,该局发现在建房屋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对刘武黎和陈雄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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