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山东网|济南下月起对企业采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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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近日出台 , 将自10月1日起施行 。 济南市将对企业公共信用等级评价分为A、B、C、D、E五类 , 并根据信息更新情况定期调整 。
济南市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 , 由市信用平台对涉企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后 , 自动对企业赋分 。 根据不同的得分区间 , 按照定性判定原则 , 将企业公共信用等级评价分为A、B、C、D、E五类 , 并根据信息更新情况定期调整 。 其中 , A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优秀;B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良好;C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一般;D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较差;E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很差 。
根据试行办法 , 对不同公共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 , 将采取不同措施 。 其中 , 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 , 各部门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采取以下措施(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二)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时予以优先考虑 , 加大扶持力度;(三)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大幅降低抽查比例 , 减少检查频次;(四)在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时优先推荐;(五)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措施 。
【感知山东网|济南下月起对企业采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而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E级的企业 , 各部门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采取依法依规限制取得相关资质 , 限制行业准入、视情形限制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惩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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