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用好“特”字诀,助力经济特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经济特区40周年@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的40周年 , 是这个城市从一个在改革开放之初的无名之地蜕变成以创新之城、科技之都、开放高地而闻名的国际大都市的40年 。 深圳经济特区的崛起 , 是中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生动缩影 , 也是中国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佐证 。
深圳的社会治理探索不仅是治理方式的探索 , 更是治理体系法治建设的大胆探索 。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 , 深圳能在短短的40年里取得如此灿烂的成就 , 从根本上来说 , 是因为一开始就在法治建设方面开拓创新 , 为整个城市的社会治理体系改革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保驾护航 , 为整个城市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 40年来 , 深圳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229项 , 现行有效168项;制定市政府规章319项 , 现行有效164项 , 初步形成了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法规框架 。 深圳在法治建设方面拥有很多个“第一” , 如1980年10月 , 深港合资企业试行劳动合同制;2001年3月 , 《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颁布 , 这是国内首部关于土地交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 , 被誉为新中国土地使用制度的“第二次革命”;2019年1月 , 全国首家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揭牌成立 , 进一步畅通了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 实现有破有立、破旧立新 。
深圳的社会治理探索在于政府与市场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 在深圳 , 政府不再是社会全方位的管理者 , 而是社会和市场主体的引航员和服务者 。 深圳不断摸索出如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 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引导和微观调剂作用 。 在深圳经历的多次产业变革里 , 每一次都以“刀刃向内”的决心 , 果断舍弃和调整阻碍城市向更高层次发展的产业 , 重新规划城市产业发展布局 ,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生产资源和要素的作用 , 从最初的初级加工产业进化到目前以自主创新为核心 , 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 着眼于未来新兴产业发展 。
在宏观层面 , 政府是城市向改革开放深水区进发的“船长” , 在微观层面 , 政府为深水区里勇敢探索的大大小小船只护航 。 例如 , 深圳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支持不再只是传统地提供优惠政策 , 而是转变为一个类风险投资机构 。 政府除了政策支持和一定数额的资金投入 , 更多的是提供信用担保 , 鼓励创意创新 , 让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 。
【深圳新闻网|用好“特”字诀,助力经济特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圳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另一个重要特色就是以科技为支撑 , 不仅是治理城市 , 更是服务城市 。 在深圳 , 政务信息资源数字化和数据化管理已成为常态 , 智慧城市服务体系已在逐步实现 。 在深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上 , 日平均交换量达1967万条 , 最高峰日交换量达8000万条 。 在政府机构内部 , 深圳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 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 , 以主题式服务方式 , 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对市民和企业 , 则通过全市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i深圳”APP实现“指尖办事”“一屏智享生活” 。 截至2020年7月底 , “i深圳”已实现全市95%以上个人事项和70%以上法人事项掌上办理 , 累计下载数1784.9万 , 累计注册用户数1064.2万 。
在这40年的经济特区建设发展中 , 深圳的“特”就在于不断的改革创新 , 就是在于永葆改革创新先驱者的姿态和精神 。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中 , 深圳作为大湾区的前沿堡垒 , 能充分吸收和消化两个特别行政区先进的社会治理体系经验 , 并与本地特点相融合 , 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 , 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优秀的社会治理样本 。 如深圳前海借鉴香港经验 , 已在政府派出机构转向法定机构 , 以承载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 将体制内的强大动员能力与市场化的活力效率有机结合 , 为全国新型区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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