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陕西某银行ATM加钞员盗窃巨款终锒铛入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是:监守自盗!陕西某银行ATM加钞员盗窃巨款终锒铛入狱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了银行加钞员姬某军利用职务便利侵占ATM现金案 。被告人分别两次从ATM里共盗走了198.11万现金 。被告人盗走现金后,将60.62万元埋当地某景区一大桐树下,并通知其妻子张某甲去取钱,剩余钱款被告人随身携带挥霍 。
该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姬某军原系中国建设银行渭南分行ATM管理中心加钞员,2019年12月12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临渭区看守所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姬某军原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职工,主要从事ATM机加钞工作 。2014年3月29日22时30分许,姬某军利用职务便利,在临渭区前进路建行营业厅ATM取款机设备间内,将钞箱中135万元现金盗走,当日23时40分许,又在高新区渭化家属院物业社区服务中心西侧建行ATM取款机设备间内,将钞箱中63.11万元现金盗走 。经银行清点两处被盗现金金额共计198.11万元 。
姬某军盗走现金后,将60.62万元埋在当地某景区一大桐树下,并通知其妻子张某甲去取钱,剩余钱款被告人随身携带挥霍 。
案发后,姬某军家属于2014年3月30日向建设银行交回60.62万元,3月31日向建设银行交回137.49万元,共计198.11万元 。
【|监守自盗!陕西某银行ATM加钞员盗窃巨款终锒铛入】法院认为,姬某军利用其担任银行ATM管理中心加钞员之便,将单位198.11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支持 。
被告人姬某军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情节,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姬某军家属已代其向建设银行渭南分行退还全部赃款,可酌情予以轻处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故法院判决姬某军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陈武郭升)
推荐阅读
- 央视|重拳出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将被严打
- 贷款 10年骗贷91笔!这家银行员工操作太离谱
- 贷款|10年骗贷91笔!这家银行员工操作太离谱
- 大|定期存款五年利率高达5.5%,银行新计息:利率上涨
- 大|利息多少?,2020年10月邮政银行最新定期存款10万3年利息表
- 陕西|百名主播入百企助销陕西苹果
- 陕西|倾力打造“陕西教育新高地”
- 陕西苹果产业|宝鸡苹果产业“千阳模式” 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 收益率|银行节假日专享理财产品性价比更高?购买还需看仔细
- 上观新闻|中信银行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多渠道保市场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