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明年全国医保信息将互联互通

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桂杰)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提出 ,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 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 , 全国参保信息将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 , 可实时查询 。
《意见》要求 ,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完善与本地区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教育、司法、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 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 , 核实断保、停保人员情况 , 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 , 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 。 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 , 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 , 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 , 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 , 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
《意见》明确 , 参保人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 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 , 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 , 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 , 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 。 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 , 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 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
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为确保稳定脱贫 , 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转移接续参保关系时 , 不设等待期 , 不受居民医保规定缴费时间限制 , 在参保缴费后 , 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及时暂停原参保关系 。
【中国青年报|明年全国医保信息将互联互通】 《意见》明确 ,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 , 改进参保薄弱环节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生、新生儿、缴费中断人员等参保对象 , 根据实际情况 , 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 , 保障合理待遇;持续加强参保政策宣传 , 提升参保缴费服务便利化水平 , 保障参保人依法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 增强群众获得感;依托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参保功能模块 , 清理无效、虚假、重复数据 , 实时识别参保人参保缴费状态 , 提升参保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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