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广东一职校老师修改学校催收学费短信,骗取12名学生8.9万元还贷

_原题为 广东一职校老师修改学校催收学费短信 , 骗取12名学生8.9万元还贷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董柳
广东一家职业学校的老师甘某锋 , 明知学校禁止老师向学生代收学费的情况下 , 为归还其网络贷款 , 故意修改学校转发的催收学费短信内容 , 先后收取12名学生上交的学费共人民币89500元 。
近期 , 广州市从化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并处罚金3000元 。
甘某锋 , 男 , 1984年8月出生 , 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 原是广东某艺术职业学校老师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案发前 , 甘某锋是广东某艺术职业学校老师 。 2019年10月22日 , 甘某锋明知学校禁止老师向学生代收学费的情况下 , 为归还其网络贷款 , 故意修改学校转发的催收学费短信内容 , 虚构学校授权老师代收学费的事实 , 在其管理的17安检大专2班某群发布 。 在骗取学生信任后 , 甘某锋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的方式 , 先后收取被害人潘某等12名学生上交的学费合计人民币89500元 。 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其个人网络贷款 。
广州市从化区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甘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被告人甘某锋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是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并处罚金3000元的量刑建议适当 , 法院予以采纳 。 被告人犯本罪违法所得一切财物依法应予以追缴 。 扣押的作案工具 , 依法应予以没收 。
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人甘某锋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并处罚金3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甘某锋犯本罪的违法所得89500元 , 追缴后返还本案被害人;押的作案工具IPhone6s Plus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 由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执行 。
【学费|广东一职校老师修改学校催收学费短信,骗取12名学生8.9万元还贷】编辑: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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