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晴空|云南男子童年目睹父亲惨遭邻居杀害,打零工追凶10年,躲树林三天两夜助警擒凶( 二 )


他称 , 2017年8月30日 , 他们蹲守三天两夜后 , 目标终于出现 , 他在望远镜中发现一名男子酷似张光奇 , 为不打草惊蛇 , 他们悄悄靠了过去 , 对方机警地看了他们一眼 , 眼神有些游离 , 迅速躲开 。
当向明钱再次确认对方极有可能就是潜逃多年的张光奇时 , 立即联系云南警方和福建警方报警求助 。
接到福建省公安厅指令后 , 南安警方高度重视 , 迅速要求康美派出所民警赶到康美镇青山村恒兴餐具厂将该可疑男子带回 。
经初步调查 , 该男子所持身份证显示他叫张光武 , 但他坦承自己就是张光奇 , 对当年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
经查 , 他是2017年初到该餐具厂上班的 。
随即 , 他被云南镇雄警方押回进一步审理 。

张光奇落网后交代称 , 事发当天他在外面帮人干活 , 当晚6时左右回家 , 看到向明钱的母亲和姐姐在他家门口骂他们 , 他不知道是啥原因 , 便劝称大家都是邻居 , 不要为一点小事大吵大闹 。
他说 , 没想到 , 当晚向明钱父亲冲进他家 , “打了我妹妹一耳光 , 还踢了她一脚 , 我说你为啥子要通过打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呢 , 他就打了我左脸一耳光 , 我就跟他打了起来 , 我想往外跑 , 他女婿王某一手提棒一手提刀 , 在我家门口拦住 , 我跑不出去 , 他女婿用木棒打了我一下 , 我牙齿被打落一颗 。 ”
他称 , 这时他摸着向明钱父亲右边裤子里有把刀 , 便用那刀朝他肚子上捅了几下 , 抱起他往门外推 , “他妻子抡凳子砸我头部 , 我把她推出门去 , 没有杀她 , 我拿着刀子跑了 , 途中不知道刀子落在哪里 , 我逃到云南昆明打了几个月工 , 听说向明钱父亲死了 , 我不敢回家 , 就去福建南安打工 , 直到被抓 , 逃出来这些年 , 我一直冒用我三哥张光武的身份证 。 ”
同年8月31日 , 他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
云南昭通中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 , 昭通市检察院指控张光奇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
庭审时 , 张光奇称没有杀人故意 , 只想制止事态 。
他的辩护人提出 , 他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他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 , 行为上有所节制 , 同时认为他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 是对方进入他们家中殴打他们后才扭打在一起的 , 认为张光奇的行为是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 ,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 希望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云南昭通中院审理后认为 , 公诉机关指控张光奇的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来源合法 , 证明内容客观、真实 , 与案件事实相关联 , 具有证明力 , 证据确实、充分 , 该院予以确认 , 张光奇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应依法惩处 。
张光奇所称没有杀死对方的故意 , 以及他辩护人认为张光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属正当防卫 , 法院认为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 , 张光奇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及在案证据不符 , 不能成立 , 不予采纳 。
2018年10月10日 , 昭通中院审判长周志培宣判称 , 张光奇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一审宣判后 , 张光奇不服 , 上诉至云南省高院 , 认为死者有重大过错 , 一审判决过重 。 云南高院审理期间 , 他书面表示服判 , 请求撤回上诉 。
此外 , 媒体采访获悉 , 云南省镇雄县检察院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显示 , 当初砍伤向明钱姐夫王某的张光明 , 今年58岁 , 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 , 于2017年10月9日被镇雄警方刑拘 , 2018年5月18日 , 被昭通市检察院取保候审 。
镇雄县检察院查明称 , 张光明与死者系邻居 , 事发时他用菜刀将王某背部砍伤 , 2017年9月28日 , 镇雄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王某构成轻伤二级 。
该院认为 , 张光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由于公安机关当时未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 导致该案已过追诉时效 。 ”依照相关规定及要求 , 决定对张光明不起诉 。
向明钱称 , 这是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发生的同一起案子 , 不应割裂处理 , “当时参与行凶的有5人 , 其中有人至今没有受到惩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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