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桂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制|桂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制|桂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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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 , 桂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坚、杨某军、杨某志、杨某华等十八名被告人涉嫌宗族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 十八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1年至2002年 , 桂阳县樟市镇甫口村a组与b组因腰铺岭的山林权属纠纷在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 a组村民认为黄某玉、黄某保作为a组的村民不该在诉讼过程中帮助b组 , 于是对黄某玉、黄某保产生不满情绪 。 2003年初 , 黄某保、黄某玉向桂阳县人民政府申请成立腰铺村民小组 , 同年2月25日 , 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腰铺村民小组 , 并对山林、田土进行划分 , a组村民对黄某保、黄某玉产生不满情绪 。 2003年以来 , 被告人杨某坚、杨某军纠集被告人杨某志、杨某华、杨某全等人对被害人黄某保、黄某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 任意损毁黄某保、黄某玉的水电、财物等生产、生活设施 , 强拿硬要黄某保、黄某玉的财物 , 恶意挤压黄某玉、黄某保的生存空间 , 严重影响黄某保、黄某玉的生活、生产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形成宗族恶势力 。

被害人黄某保、黄某玉作为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 要求杨某坚、杨某军、杨某志、杨某华等十八名被告人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20712元 ,
据悉 , 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 , 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 。 庭审中 , 公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出示了相关证据 ,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 庭审充分围绕案件的犯罪事实及量刑事实等进行了法庭调查 , 并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合并审理 。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 , 社会影响较大 , 法院将择日宣判 。
【来源:桂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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