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二 )


通知强调 ,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 定期开展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现场指导检查 , 并将麻精药品管理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合理用药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 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培训 , 制订完善具体管理制度 , 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自查工作 , 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 。 医疗机构发生麻精药品盗抢、丢失、骗取、冒领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时 , 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 同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对相关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由于疏于管理造成麻精药品非法流弊的 , 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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