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答记者问( 二 )


四是坚持深化流程监控机制与案件质量管理新机制相结合 。今年1月、4月,最高检相继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对科学评价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及检察官业绩进行了顶层设计 。《要点》随势而制,充分考虑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在流程监控中的运用,有针对性地完善细化监控事项 。比如围绕“案-件比”核心指标,对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重点办案环节细化了具体的监控规则,通过对程序规范的监督,督促检察官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件” 。
采访人员:《要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董桂文:《要点》共11章274条,围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二审程序案件、审判监督案件、特别程序案件、刑事诉讼监督案件等各类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从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诉讼权利保障、文书制作等方面设置重点监控事项,涵盖刑事案件办理的主要流程和关键节点,除一般性监控事项外,突出细化了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流程监控重点事项 。
《要点》明确了新形势下流程监控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应当坚持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人工管理与依托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 。
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要点》明确了相应重点监控内容,比如注重对检察官办案的规范性进行监控,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重点监控是否由检察官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办理,作出的决定是否在其职权范围内 。
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带来的新变化,《要点》设专章规定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监控事项,比如针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文书制作等重点问题,明确了具体的监控事项和要求 。
围绕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新要求,《要点》明确了相应重点监控内容,比如明确了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除复议、复核改变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等情形外,对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原则上应当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 。
《要点》还紧紧围绕刑事检察重点工作,明确相应重点监控内容,比如细化了认罪认罚案件的程序性监管,重点监控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值班律师权利保障等事项 。
《要点》体现了以法律文书为重要抓手的监控方式,全面梳理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231份法律文书和141份工作文书,按照不同的程序节点、期限、规范要求,规定了文书监控的具体内容 。
采访人员:《要点》出台后,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如何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
董桂文:《要点》是对刑事案件办理和流程监控工作的具体依据和指引,各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应当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确保制度落地见效,以此为契机推动建立健全新型司法监管机制 。
流程监控与案件管理其他职能是有机统一的,既要突出流程监控的事前、事中监督纠正作用,又要注意发挥质量评查的实体监管以及业务态势分析研判的宏观监管作用,注重职能融合,一体化推进新时期案件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
信息化是流程监控工作的重要支撑,也是流程监控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开展流程监控工作要善于向信息技术借势借力,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为契机,将《要点》规定的监控事项和规则嵌入信息系统,通过技术手段自动阻却、提示各种程序不规范、不及时、不完备等问题,努力提升案件管理现代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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