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发布|防控近视!山东两部门联合推动“教室照明改造达标计划”( 二 )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 安排专人负责 , 认真落实实施方案 , 细化年度目标任务 , 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 , 对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实施动态工作台帐管理 。
各市、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工作的指导与督促 , 定期调度教室照明改造达标落实情况 。 要将教室照明改造达标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各市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 。 省教育厅将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 组建工作专班 , 在山东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集中办公 , 对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调度 。
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本计划执行 。 学生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功能教室等依据GB50099-2011和GB50034-2013要求,参照教室照明达标计划有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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