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贷款不能炒股,银保监会出手!影响上万亿小贷公司( 二 )


9加大对小贷公司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从《通知》来看 , 此次对小贷公司的处罚力度也明显加强 。
具体来看 , 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经营 , 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罚;
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及未达到处罚标准的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库并公布等监管措施;
涉嫌犯罪的 , 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
10“失联”或“空壳”公司怎么办?
《通知》指出 , 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 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 , 或以其他方式引导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 。
不仅如此 , 监管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也有一套认定标准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 , 应当认定为“失联”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 , 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 , 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
事实上 , 在市场退出方面 , 监管不仅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进行处理 , 对一些解散或违规的小贷公司也有明确的处置程序 。
其中 , 小贷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 , 清算过程接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督 。 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 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其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 。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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