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 消失的学籍:38位学生考入民办高中,因无学籍面临退学转去中专( 三 )


诉讼代理人张华利律师介绍 , 板桥高级中学为民办中学 ,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 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 。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 ,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
张华利称 , 泰州教育局网站《泰州市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平行志愿计划》列明了兴化市板桥高级中学面向全市考生招生 。 兴化市板桥高级中学未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给原告办理学籍 。 目前 , 对于学校和教育局的行政诉讼在审理过程中 。
目前 , 学校已经开始进一步的清退工作 。 张华利介绍 , 兴化市教育局9月8日下午来对每个班统计名单 , “小孩签名字 , 学校负责人被叫到教育局去了 , 要强制清退” 。
对于学生家长要求补办学籍的要求 , 陆仁杰回应称 , 学籍管理要通过省教育厅 , “省教育厅的规定非常明确 , 这种情况 , 是无法补办普通高中学籍的 , 按照学籍管理政策和中考招生政策 , 补办普通高中学籍是不符合要求的” 。
陆仁杰告诉深一度采访人员 , 目前按照教学要求 , 为这些学生专门配置了小班 , 学习普通高中课程 , 并从城区较好的重点公立高中抽调所有九门学科老师 , 专门授课 。 “我们确保小孩子尽快开始上课 , 在中职学校也能修普通高中课程 , 教学的质量得到保证 , 不会影响学生将来的高考” 。
【学籍 消失的学籍:38位学生考入民办高中,因无学籍面临退学转去中专】对于学生顺利入学板桥高级中学 , 却无法取得学籍 , 张华利认为 , 板桥高级中学存在过错 , 应当办理学籍 。 张华利介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学校对于应当办理学籍而未办理学籍的 , 应当责令改正 , 而不是对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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