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守“地上悬河” 护“入海生态” 封面新闻探访山东黄河治理保护(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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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入海口 摄影:封面新闻采访人员滕晗
水行政执法“强制力”基础提升

“为破解‘移送案件难’‘强制执行难’等行刑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 , 各级河务部门积极与地方公检法部门沟通联系 , 推动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机制 。 ”黄委政法局副局长规帆介绍 。
今年1月 , 山东河务局联合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建立山东黄河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 各级河务部门与同级公安部门全部完成对接 , 印发区域联勤联动工作方案 , 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 同时 , 山东省黄河河务局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推进山东黄河生态环境巡回法庭全覆盖 , 已有7家河务局建立黄河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 , 并成立聊城、滨开、东平东平湖黄河生态司法修复基地 。
在济南市历城区河务局 , 采访人员参观了刚成立一个多月的历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 “法庭统一审理历城黄河流域内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纠纷 , 近距离开展巡回审判 。 ”历城区黄河河务局局长杜加雷向采访人员介绍 。
“更重要的作用是威慑 , 同时有助于提升水行政执法的‘强制力’基础 。 ”杜加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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