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深圳拟建二手房价引导机制

南方日报讯 (采访人员/冯少文 苏国锐)9月17日 , 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发布 , 关于《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办法》)的征求意见通告 , 其中提出拟对存量商品房价格做引导 。
【价格|深圳拟建二手房价引导机制】通告指出 , 为坚持和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定位 , 加强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 ,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修订了本《办法》 , 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
首提二手房价引导
《办法》中透露深圳将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深圳市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监测制度 , 并根据房地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 适时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房地产交易价格的水平 。
《办法》指出 , 对于部分区域、项目存量商品房(二手商品房)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情况的 , 市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相关房地产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房屋租赁企业 , 采取约谈、书面报告、风险提示、暂停业务开展等措施;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 , 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值得注意的是 , “存量商品房价格引导”首次纳入《办法》 。其中提到 , 市主管部门建立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 , 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 , 市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合理成交价格 , 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
《办法》还强调 , 将加强对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的监管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损害购房人权益的行为中增加:“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 以及“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 , 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两种情形;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 , 对商品房的质量、销售状况、配套设施、曾获荣誉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规为购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 有违公平竞争”等情形 。
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方面 , 《办法》明确规定房产主管部门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可采取约谈、责令改正、暂停网签措施的基础上 , 遵循上位法的行政处罚规定 , 进一步完善了对房地产市场各类主体的行政处罚措施 。
不允许分割出租
《办法》首次增设“房屋租赁”专章 。其中 , 限定了住房最小出租单位 , 出租住房的 , 应当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 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 。也就是说 , 不允许分割出租 。租赁参考价格方面 , 深圳市主管部门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制度 , 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租赁参考价格 。
《办法》强调 , 将建立房屋租赁行业监管制度 。一是在深圳市开展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企业 , 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租赁业务 , 并自领取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企业备案 。自然人转租房屋间数达到10间及以上的 , 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进行备案 。二是规范租赁企业经营行为 , 建立房屋租赁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日常管理制度 , 明确禁止实施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金融性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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