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主播直播带货时销售山寨手机被诉,法院一审认定其构成欺诈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王巍)因认为主播在直播间销售的手机为仿冒机 , 网络用户王某以欺诈为由 , 将主播许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 9月21日 , 法院一审认定许某具有电子商务经营者身份 , 其行为构成欺诈 , 应退还购机款4000元 , 并赔偿王某12000元 。
手机|主播直播带货时销售山寨手机被诉,法院一审认定其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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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法院供图
主播直播带货时销售山寨手机被诉
7月8号 , 该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
原告王某诉称 , 2019年5月28日 , 他在快手直播间观看直播 , 主播许某手持某品牌手机向直播间粉丝售卖 , 并介绍称手机原价一万多元 , 由于手机使用数月 , 四五千就可出售 。
后王某添加主播许某微信 , 并通过微信支付了4000元购机款 。 收货后 , 王某认为涉案手机为仿冒、山寨机 , 要求许某退货退款 。 对方则回复称自己也是被骗 , 退货需要等上家消息 , 后并未退款且将王某拉黑 。
王某提到 , 他曾向快手公司官方投诉此事 , 但官方给予的答复为“判定和解失败 , 已对对方账户作出处理” 。 几天后 , 他发现该主播仍在直播 , 但多次联系快手公司 , 官方均作上述答复 。
2019年12月1日 , 王某按照快递单上的地址 , 请假赴成都市许某所在单位维权 , 发现许某已离职 。 王某称 , 他在成都寻找多日均无果 。
此后 , 王某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为由 , 将许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 要求解除合同 , 以及许某退还货款并进行3倍赔偿 。
庭审时 , 被告许某辩称 , 他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经营者 , 不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 王某主张的维权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 不应得到支持;许某愿意退还王某购买涉案手机的费用 。
法院认定主播是经营者其行为构成欺诈
9月21日 , 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法院经审理认定 , 许某具有电子商务经营者身份 , 实施的经营行为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
法院认为 , 王某自述其在苹果官网确认序列号信息正确后方放心进行交易 , 可见双方是以涉案手机为正版作为交易前提 。 而依据苹果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协查结果 , 其中确认涉案手机为假冒苹果公司苹果注册商标的产品 。
此外 , 许某在交易过程中明确告知涉案手机功能没有问题 , 导致王某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 , 构成欺诈 。
故法院判决解除王某与许某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 , 同时 , 许某向王某退还购机款4000元 , 并赔偿原告王某12000元 。
编辑 左燕燕
(责任编辑:冉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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